创业板上市得先满足发行条件。发行人得完成股份制改革后持续经营3年以上,组织机构健全;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;资产完整,有独立持续经营能力,近2年主营、董事和高管无重大不利变化,实控人没变更;近3年发行人及相关方无刑事犯罪,生产符合产业政策,无五大安全领域重大违法。
满足发行条件后,上市标准从预计市值和财务指标考量,满足其一就行:一是预计市值无要求,但近2年净利润为正,累计不低于5000万;二是预计市值≥10亿,近1年净利润为正且营收不低于1亿。
根据最新政策,创业板上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。第一,企业需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,若涉及特殊股权结构或红筹企业则有特别规定。第二,财务方面要求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,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,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。另外,发行人主营业务、控制权和管理团队要稳定,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。我认为这些条件旨在筛选出具有成长性且规范运作的企业,对于想要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来说,除了满足硬性指标,也要注重自身治理结构的完善以及业务模式的创新,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要求并获得投资者认可。